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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延长至40年|当前关注

发稿时间:2026-08-28 19:43:01 来源: 搜狐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28日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 推动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意见》,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意见》将个人住房贷款期限由最长30年延长至最长40年,给予借贷双方更大灵活度,具体期限由购房人与商业银行协商确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应符合最低首付比例要求。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40年,金额不得超过拟购买住房的评估价值。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或按月还本付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按月还本付息。

标签: 部门 购房人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 管理

责任编辑: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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