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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快播报】河南兰考:废旧电池的“安全之旅”

发稿时间:2022-11-30 20:12:17 来源: 中国网


【资料图】

日前,河南省兰考县检察院检察官到被相对不起诉人程某某店里回访,看到店内显要位置张贴着关于废旧电池回收管理的宣传文件。程某某告诉检察官:“以前不知道收购废旧电池违法甚至构成犯罪,回想起来真有点后怕。现在好了,俺依法经营,心里安稳了,废旧电池的处置也安全了。”

故事还要从今年3月份兰考县检察院受理的一起非法经营案说起。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以旧换新”的方式从群众手中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然后再销售给有经营许可证的兰考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程某某先后回收和销售废旧铅酸蓄电池并从中非法获利,依据刑法规定,程某某非法经营物品数额达到法定情形,构成非法经营罪。但其未超标排放污染物,未造成环境污染,依法可以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5月23日,兰考县检察院依法对程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摄影:杨慧敏)

案件结了,事不可了,关系社会、民生的废旧电池处理问题不能就此画上句号。废旧电池危害严重,安全处理工作又该何去何从?检察官从废旧电池危害土地、水源以及群众健康安全等方面考虑,延伸检察监督触角,笃定做好司法办案“后半篇文章”。

办案检察官深入到全县各乡镇,就本县电动车保有量、废旧电池的处置方式、群众的认知程度、废旧电池的危害等方面充分调研。在获得第一手资料后,于5月25日召集县环保、公安、交通等行政执法部门和从事危废收购企业负责人、电动车销售个体经营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的专题座谈会,广泛听取对废旧电池回收的建议。7月4日,该院公开向环保部门宣告送达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大对县域内危险废物监管查处力度,强化对群众环保法律宣传教育,杜绝危害生态环境与群众健康安全现象的发生。

环保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出台四项措施,加大监管力度,并会同县交通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河南省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方案》的通知,推动建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制定便民措施,拟在每个乡镇设立集中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网点。7月20日,环保部门将整改情况书面答复检察机关。截至11月底已设立6个集中收集网点,设置专业储存间6处,由有资质的企业定期组织专人负责收回,强化日常监督职责,形成了废旧铅酸蓄电池收购、存储、运输、外销良性机制,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中的难题,消除了环境污染风险。

“原先电动车的废旧电池都交给个人回收了,但是也不知道最后他们怎么处理,总感觉有安全隐患,还是政府设立的集中收集网点更让人放心!”一位前来处理废旧电池的群众称赞道。(兰考县检察院 肖慧 赵西雷)

标签: 河南兰考

责任编辑: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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