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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今头条!华晨汽车债券余波,中金海通被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发稿时间:2022-08-11 18:54:23 来源: 北京日报


【资料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杰

8月11日,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简称“辽宁证监局”)连开4张罚单,对中金公司、海通证券以及两名债券项目负责人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两家头部券商被处罚,原因均为在华晨汽车债券承销中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经查,中金公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牵头主承销商和2019年第一期债券(债券简称19华集01)的主承销商, 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金公司该债券项目负责人张翀,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海通证券作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的联席主承销商和公开发行2020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华集01)的主承销商, 存在对承销业务中涉及的部分事项尽职调查不充分等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情况。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海通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海通证券该债券项目负责人杨若冰,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图片来源:辽宁证监局官网截图

标签: 公司债券发行 管理办法 华晨汽车

责任编辑: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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