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 | 财经 | 公益 | 彩店 | 奇闻 | 速递 | 前瞻 | 提点 | 网站相关 | 科技 | 热点 |
缓缴一个季度!北京落实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

发稿时间:2022-10-27 17:55:52 来源: 北京日报


【资料图】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鹿杨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发布《关于落实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显示,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

工程质量保证金也称“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记者注意到,10月3日,住建部等五部门曾联合印发通知,就做好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有关事项作出部署。近日,市住建委发布通知落实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要求。

根据《通知》,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项目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此外,对于缓缴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应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补缴时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缴纳,任何单位不得排斥、限制或拒绝。

市住建委表示,本市各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督促落实工程质量保证金缓缴政策,将缓缴落实情况作为阶段性巡查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政策落实落地。与此同时,各区、各单位要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保修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监管,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保修事项,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对缓缴政策实施中未履行保修责任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标签: 工程质量 房屋建筑 施工单位

责任编辑:mb01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17 www.news2.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豫ICP备20022870号-23

联系邮箱:553 138 7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