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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代人犁地误伤邻居数万元中草药,受雇人被判承担八成责任

发稿时间:2022-12-21 22:10:16 来源: 北京日报


(资料图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徐慧瑶

顺义的方师傅在受雇耕地时,不慎误犁他人十余亩承包地,导致大量赤芍被毁。记者12月21日从顺义法院获悉,该院最终判决方师傅承担八成责任,雇主承担两成责任,共同赔偿原告九万余元。

本案原告甲公司在顺义区木林镇承包了180亩农用地,用于种植赤芍。赤芍不仅是观赏花卉,而且属于中草药的一种,作为中草药一般生长周期为3年至5年。据原告公司所述,其种植赤芍再有1年就成材,而在今年3月,原告曾以3元一株的价格出售一批赤芍。

与甲公司承包地接壤相邻的,是乙公司的承包地,乙公司将这块地转租给曾先生,随后曾先生雇佣了方师傅进行耕地作业。2021年10月,方师傅犁地作业时,误犁了甲公司的十余亩承包地,导致其种植的赤芍被破坏。原告甲公司认为,乙公司、曾先生及方师傅的侵权行为直接给原告造成了严重损失,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公司、曾先生及方师傅三被告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三被告均不同意原告的诉求。被告乙公司认为,其把地承包给曾先生了,耕地耕哪里与该公司无关,而被告曾先生认为应该由方师傅承担赔偿责任。方师傅则告诉法庭,曾先生的地非常不规则,事发当日早上,他曾当面问过曾先生坎上的地耕哪一块,曾先生说白地都是他的。方师傅回忆,当天,他先耕了原告在坎上的一块三角地,然后耕了曾先生的一片玉米地,最后耕了原告的一块赤芍地。

由于当事人对被破坏的草药苗颗数及单价争议较大,法官利用周末赶赴现场及时开展勘验。在双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法官与书记员与当事人划定多块单位区域,通过数清主茎的株数来推算亩产株数。经过查数、记录、推算和反复确认,双方最终同意按照4000株每亩赤芍计算损失亩产数量。

法院经审理,最终确定由被告方师傅承担80%的责任,由被告曾先生承担20%的责任。法院认为,方师傅在曾先生没有在场且没有接到曾先生明确具体指示的情况下耕犁,导致误耕了原告的赤芍苗,给原告造成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双方之间的不通畅沟通也是导致此次误耕事件的原因之一,故曾先生需要承担因指示不当造成本次事件的次要责任。被告乙公司则被判无需对此次事件承担责任。

关于赔偿金额问题,法院酌定每株赤芍苗2元,双方当事人对于每亩4000株和误耕面积11.5亩均无异议,法院酌情认定金额为92000元。最终,顺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方师傅支付原告赔偿金73600元,被告曾先生支付原告赔偿金18400元。

法官介绍,本案中,曾先生与方师傅之前形成了承揽法律关系,方师傅在曾先生的指示下进行耕地作业。《民法典》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该法条规定,一般情况下,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只接受承揽人交付的定作成果,不对定作成果形成的过程负责。但定做人若出现定作过失、指示过失、选任过失,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此,在承揽法律关系中,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要明确、指示清楚承揽的内容所在的位置及范围等,避免造成损失时互相推诿。

标签: 双方当事人 赔偿责任 法律关系

责任编辑: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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