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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原判:死刑!重庆姐弟坠亡案宣判

发稿时间:2023-05-11 10:24:55 来源: 北京日报

5月11日上午,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波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在决定杀害两名儿童、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追求被害儿童死亡等方面更为积极主动,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张波、叶诚尘罔顾国法天理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践踏社会良知,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

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提出张波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没有逼迫和催促张波作案、原判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纳。

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事件回顾

事发

2020年11月2日15时许,居住在重庆市南岸区锦江华府4单元15楼的两名幼童坠楼身亡。孩子父亲在现场失声痛哭,大家一度觉得,这是一次令人心碎的“意外”。

2020年11月2日,2名幼童从重庆南岸区锦江华府4栋15楼坠下(红圈处),检方指控孩子父亲涉嫌故意杀人。 资料图

然而,经过警方侦查后发现,该起坠楼事件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两个幼童的爸爸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正是嫌疑人。随后两人被依法逮捕,并被提起刑事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

被告人张波、叶诚尘

一审

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波、叶诚尘涉嫌故意杀人案。

检察机关起诉书提出,被告人张波在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女子叶诚尘私下建立恋爱关系,后张波与陈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陈某抚养,儿子6岁前由张波抚养。叶诚尘多次向张波表示无法接受其有小孩的事实,两人遂共谋用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波子女。2020年11月2日,张波趁家人外出,将正在次卧室玩耍的两名幼童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窗户扔到楼下,致两名幼童死亡。

检察机关认为,张波、叶诚尘共同故意杀人,致两人死亡,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一审公开宣判,认为张波与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波与被告人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

在共同犯罪中,张波积极参与共谋,设计将女儿接到家中,直接实施杀害两名亲生子女的行为;叶诚尘积极追求二被害人死亡的发生,多次以自己和家人不能接受张波有小孩为由,催促张波杀死两名小孩,并在张波犹豫不决的情况下,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行为,最终促使张波直接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与张波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相当。

二被告人的行为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依法应当严惩。

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

2023年4月6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重庆姐弟坠亡案)上诉一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人员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委托的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庭审中,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和出庭检察人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张波、叶诚尘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据澎湃新闻报道,参加该案二审的旁听人员说,二审庭审中,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叶诚尘表示,那些微信聊天记录是他们冲动下的商讨,并没想去实施。同时,她表示自己有精神病,这些聊天记录是她精神混乱的情况下所发。张波则否认将两个孩子摔下楼,而是改称两个孩子意外坠楼。(详情:生父否认把姐弟俩扔下楼,情人辩称有精神病……他们双双当庭翻供!)

5月11日上午,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重庆姐弟坠亡案)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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