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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前海区出台办法:鼓励平台发展 单家机构年度支持上限为3000万元

发稿时间:2022-07-21 17:52:28 来源: 深圳商报

记者20日从最新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近日出台,从收入端、成本端多元予以企业发展支持,对批发零售企业、商业运营主体、商户及电商直播予以支持,其中单家机构年度支持上限为3000万元,商户支持上限为300万元。

针对贸易物流企业,《办法》鼓励平台发展,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商平台来深设立国际总部或功能性区域中心,消费平台满足一定条件可予以最高500万元奖励,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则按年度交收金额的0.02%予以支持。《办法》支持保税研发、保税维修、保税展示等“保税+”新业态的发展,对营收不少于1000万元的予以20万元奖励;对租赁综合保税区仓库或办公物业的企业予以一定比例的租金支持,缓解经营压力;提供仓库智慧化升级改造支持,实际投入总额不少于100万元的,按其实际投入总额的10%予以支持。

聚焦航运服务业,《办法》对“中国前海”国际船籍港发展、船舶管理、航运人才、邮轮游艇等业态进行支持,其中在船服务支持、航运人才支持均为前海首创。如,对登记为“中国前海”籍的国际船舶及其在船服务船员给予支持,其中船舶按70元/总吨的标准予以注册支持,对在“中国前海”籍国际船舶上年度工作满半年以上的船员,按照高级船员2万元每人每年、其他船员5000元每人每年的标准予以在船服务支持。对开展国际船舶管理的前海航运服务企业,按10元/总吨、最高100万元的标准予以管理支持。《办法》对获得无限航区一等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和A类注册验船师证书的人才予以3万元一次性支持。

过去10年前海处于大规模基建阶段,可用商业发展空间及消费人流集聚效应不足。《办法》鼓励释放更多的有效商业面积,促进商业运营主体主动作为投入更多资源、做好国内外知名优质品牌商户的招商引资等相关工作。如,对以国内批发零售为主营业务且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的重点企业,按营收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针对新开业且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商业规模予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支持。

记者注意到,《办法》支持电商直播新业态发展,设立电商直播奖励。开展电商直播业务的企业,满足“直播间数量不少于10间”“签约合作品牌数量不少于30个”“年度直播带货销售额不少于5亿元”等条件,一次性支持100万元。(首席记者 彭琰)

标签: 深圳前海区 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 贸易物流企业 大规模基建

责任编辑: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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