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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倒卖黄金落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重燃其人生希望

发稿时间:2022-11-21 15:55:11 来源: 北京日报


(资料图片)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林靖

“他说有渠道倒卖黄金进京,赚一倍差价,我看他浑身名牌,朋友多,进出豪车,感觉能力很强,就投资了,想不到他是个未成年的小骗子!”小张报警后懊悔地说。11月21日记者获悉,对以倒卖黄金赚大钱骗好哥们的小明,北京石景山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在网吧打游戏时,22岁的小张(化名)认识了小明(化名),并成为好哥们。小明悄悄分享“生财之道”——他在外地有内部渠道以每克200多元低价购入黄金,而北京市场金价高达400多元,一进一出可赚取一倍差价。

小张手头拮据,眼馋“好兄弟”轻松的赚钱方法,便拿来8500元交给小明,期待入股大赚一笔,小明也表示兄弟一场,自己给小张垫1500元凑个整,一起赚大钱。

随后半个月,小张每次问有没有去进货,小明总以各种理由推脱,先是车坏了没法去外地,需要修车,找小张要了1500元,之后要验车再要了500元,接着称已让外地朋友帮忙取货,要付给朋友跑腿费,又让小张掏了1000元。前后出了一万多元却未见分文回报,发觉被骗的小张忙报警。

小明落网后向检察官坦白,他刚17岁,几年前在外地看路边小店以每克200元回收黄金,今年逛街见北京卖400多元,不知黄金行情的他以为能赚到差价,便编造这个倒卖黄金的理由,其实他从未真干过,也不了解黄金买卖交易规则,更无“内部渠道“,小张交来的一万多元全被他吃喝玩乐挥霍一空。

经石景山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小明构成诈骗罪,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但考虑其犯罪时不满18周岁,无前科劣迹,且到案后如实坦白犯罪经过,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家属已代赔全部钱款,取得被害人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检察院决定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在办案民警、团区委工作人员、帮教社工见证下,检察官依据《刑事诉讼法》决定对小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6个月,签署三方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

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检察院、青少年社工事务所成立监督考察小组,对考察情况进行评估,并要求小明参与含亲子融合、心理疏导、社会实践、思想与法治教育在内的12次活动,定期完成书面思想小结。经过6个月考察,小明表现良好,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封存犯罪记录,小明人生重燃希望。

案件审结,检察官深思未成年人犯罪背后的深层原因。经委托社工事务所对小明进行社会调查评估发现:小明自幼父母离异,母亲离家后,父亲忙于生计、沟通方法欠缺致父子关系紧张,加上小明独自在外地上初中,更造成父子间隔阂。小明难以从家人处获温暖,转而从朋友中求慰藉。16岁从武术学校毕业后,因学历较低,难找高薪工作,但结交朋友鱼龙混杂,养成了攀比拜金的不良习惯,为支撑高额的玩乐消费,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去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六大保护”格局,北京市检察机关以检察司法保护主动融入其他“五大保护”,努力实现“1+5>6=实”。对于罪错未成年人,刑罚惩戒并非最终目的,做好观护帮教和指导管理,让其感受到家庭与社会的关爱,改过自新、重拾美好生活希望才是理想结局。这份不起诉决定书正是执法有道与检察温情的有力见证。检察机关探索益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处罚与教育模式,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未成年人 检察机关

责任编辑: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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