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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发稿时间:2022-12-10 16:13:16 来源: 中国网


(资料图)

本报讯(记者马学礼)记者近日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进一步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该《实施意见》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医疗救助制度公平覆盖全区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职工和城乡居民,并且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对特困人员(孤儿)、低保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不设救助起付标准,分别按照100%、80%的比例给予基本救助,年度救助限额5万元;对规范转诊的,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年度累计剩余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3000元以上的费用,给予70%的倾斜救助,年度倾斜救助限额为11万元。低保边缘人口、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救助起付标准分别为3000元、7000元,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负担部分按照70%、60%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为16万元。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人口救助水平,按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马学礼

责任编辑: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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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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