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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动态:尤瑟纳尔:一个美好的早晨

发稿时间:2022-11-21 19:03:17 来源: 腾讯网

献给 约翰·坡拉克

“那你见过他们了?”


(资料图)

“何止见过,我跟他们聊过了。你能保密吗?我要走了。”

“去哪儿?”

“去丹麦。好像是在北边什么地方,听说那儿的人待演员不错。”

“他们雇你了?”

“你知道,他们的女主角在棕熊摔破了头,缺个人。”

“卢芭知道吗?”

“不,她不知道最好。她总会另外找到个帮手来给客人端啤酒送咖啡的。”

“那他们是明天走吗?”

“嗯。一大早。别发愁呀,克勒姆。我们从丹麦回来还会从这儿经过。对了,咱们上回打赌,我还欠你三个子儿。”

“噢,甭管了……”

他们拥抱告别。

男孩来到这转动的地球上已经十二年了,他在好些地方兜兜转转,只不过限于阿姆斯特丹的街巷罢了。晚上他穿得美美的,像个小侍从,给卢芭的客人开门,深深地鞠躬;偶尔,唤人服侍的铃震天响起来,他就会被派去给这些值得无微不至讨好的客人送上饮料或烟草。再说卢芭太太也只有这样的客人。

这些倚在靠枕上,跟那两个侄女其中之一(有时是第三个侄女,那黑美人)打得火热的先生们,眼里并没有这个蓬头散发的小男孩;他们会心不在焉地告诉他,可以掏掏搭在椅背上的夹克口袋,拿个铜板。但是有一两回,拉扎尔这样得到了个金币,他很尴尬,不知该上哪儿找零又不背上偷窃的罪名。最后那黑姑娘大笑起来,替他换成辅币。这些侄女和蔼可亲,只是起床很晚;仆人们成天给她们铺床,浆洗熨烫衣袖、帽子,擦亮皮鞋,总也干不完似的。理发师天天来替她们卷发,会让小男孩烧热发钳,必要时朝它们吹气降温,但头发烧焦的味道让他想吐。

他最喜欢的是被叫去客栈帮忙。卢芭是个好心人,看重跟街坊们和睦相处,从不拦阻他去客栈,连他拿的小费都不提成。至于上学,就凑合着吧。反正他要上学也有点太迟了。

客栈是一个世界,那儿无所不有。前来赶集的胖农民,五湖四海的水手,总是忧心忡忡又囊空如洗的法国佬——自命为“学士文人” (但是拉扎尔不晓得这奇怪的词儿是什么意思,客栈老板则私底下把他们看成间谍),使节的仆役(他们服侍的大人阁下一时找不到地方给他们栖身),还有陪着军官的女人(他母亲想必跟她们当中某一个相像)。英国邮轮差不多每次都会带些客人来。一到这时候他们就对他青眼有加:他,卢芭家的小拉扎尔,不是只会端盘子或者在院子里拴马,还会跟那些人说英语呢。卢芭那边常说英语;他早就会说了。甚至那个来自牙买加的黑姑娘也会胡乱说几句英国话。不过卢芭带他上伦敦去过几星期,那才是大事情,他戴着他最好的镂空花边领,口袋里揣着一些闪闪发光的弹珠。但是他记得最清楚的是晕船。

最近这些日子,来了一大帮英国人。乍一看很难判断他们是穷是富;他们带着一大堆草草包裹的东西。他们的箱子破旧,勉强拿绳索捆了又捆。有的人衣着还不赖,就是亚麻料子已经有点残破,或者打过补丁;另一些人打扮很马虎,衣服不是脏就是露了线,但有时候外套底下又会搭配一条镶珠片的漂亮围巾,是女人的围巾,有人手指上戴着一颗硕大的金刚钻,卢芭太太看见了一定会马上宣布是假货。

拉扎尔一眼看出这些人是演员。他有行家的眼光。在伦敦时他看过几台戏,在阿姆斯特丹也看过,这儿十字路口或是客栈停马车的院子偶尔也会来一些草台班子。但是那些只会演演杂技、扮扮小丑的演员,没多大意思。这些人就不同啦(他们算起来有十八或者二十个),举止风度几乎比得上卢芭太太,或是赫伯特·莫蒂默——他以无比的和蔼赢得了拉扎尔的心,小男孩把他看成挚友。

赫伯特·莫蒂默在圣诞节前夕已经回了伦敦,但是拉扎尔没有忘记他。他面貌英俊,虽然他不过是个虚弱老头儿,满头白发,和和气气。他的双手修长,保养得很好,总是抚摸着手杖头,摸个不停。但是他也喜欢拍拍孩子的脑袋,打开雕工精致的手杖头,分给他一点他们俩都爱吃的糖果。他和卢芭太太两人该算得上是老交情了。两三年前他来的时候,带了些上好的衣服,还有一口装满册子和书籍的大箱子。他还有一只拳头般大的小猴子,但是猴子死了。卢芭把赫伯特安顿在顶层的房间,那是给爱清静的客人保留的。他极少下楼;负责给他送餐的孩子心想,也许是要爬楼梯的缘故吧,也许是他害怕。没人像他用那么多蜡烛(他不屑于用脂油烛),卢芭却一反常态,毫不在乎。他们这样互相体恤,拉扎尔就觉得,这两人一定曾经常在同一个枕头上醒来,像那些相爱的人一样,不过那应该是多年以前了,因为尽管卢芭涂脂抹粉染指甲,岁数却不小了,而赫伯特,他并不掩饰自己的衰老。他少说也有六十岁了。但是他起码有一点和别的老人不同:他慷慨大方。端上楼去的热可可和饼干,他会跟男孩分享。

夜里,很晚了,拉扎尔走回自己的阁楼,会看见赫伯特房门底下透出一线光,听见他自言自语。或者不如说,他在跟旁人对答,但是拉扎尔很肯定他的房间里没有别人。除非是他召唤了鬼魂,那真是毛骨悚然,但是拉扎尔有一天从钥匙孔窥视,见不到任何鬼魂。最奇异的是老先生的嗓音不断在变化:一会儿是动听的嗓音,让人猜测是个年轻男子,有丰满的嘴唇和漂亮的牙齿。一会儿是少女的声音,很温柔,泉水般笑语爽朗。也有几个乡巴佬的声音,听上去互相在吵架。然而最美好的时刻是他用威严的声音说话,那么徐缓,一定是个主教或者国王。

一天晚上,男孩挠了挠门。老人和蔼地开门,手里拿着一本书。

“是你?很长时间啦,我都听见你在门后像狗儿一样喘气。”

拉扎尔低声吠叫,席地坐下,手爪搭到赫伯特先生的膝盖上,扮演狗儿的角色。男子摸摸他的头,重新用不大的声音朗读,男孩却感觉他读得更胜从前了,因为知道他有个人在看他,在听他。从那一夜起,他们形影不离。拉扎尔成了他的孩子、他的爱犬、他的观众,也很快成了他的学生。一夜,老人递给他撕下来的几页纸,说道:

“你认识字。跟我对词儿吧;这样更有趣。”

果然更有趣,因为拉扎尔经常会念错,一出错,两人便乐不可支。他还不是很会念印刷体。

现在他们几乎总是在一起进餐,一顿饭中间,经常会假装刀子是扎进某人胁下的匕首,叉子是献给某位淑女的一枝花,或者根据情况,是一柄权杖。有两三回,应卢芭的邀请,赫伯特先生同意下楼跟女主人共进晚餐,但是她的侄女和她们的座上客让他感到无聊,男孩也明白赫伯特优雅的餐桌风度和彬彬有礼的谈吐叫大多数人很不自在,因为卢芭的客人,不消说,大多是粗鲁的,有钱的也一样,要么就板着脸,拒人于千里之外。卢芭太太自己盛装出席,镂空花边整整齐齐,对他们的放声大笑、打嗝、对准炉膛吐痰一概安之若素。另外,能运用国王和王后的英语滔滔不绝谈吐自如的赫伯特先生,却说不好当地的语言。他们拿他取笑,叫他气恼。男孩也不顾忌嘲笑他的失误,但只限他们俩在一起的时候。

一天,快到圣诞节了,赫伯特先生正在卢芭舒适的小客厅里,男孩忽然听见他说:

“如此天才,对节奏如此敏锐的耳朵……我重新看到了十二岁时的自己,还有我当时没有的某种禀赋——一个精灵,一个仙子,爱丽儿[1]……”

“爱丽儿?”卢芭太太不解地问。

“不要紧。”对方不耐烦地说,“让这块良田闲置实在可惜……交给我来指点的话……”

“您的职业,亲爱的,出道时饿肚子,末了还得饿肚子。”

“中间有一些美妙的时光。”赫伯特出神地说,“让全场观众激动起来,把一些在街头见人行刺也无动于衷的家伙打动……还有,宫廷……当自己习惯于国王或王子的角色,面对那些陛下殿下,也别有一种不卑不亢的行礼……这个职业常常与王侯往来。有点像您的职业,恕我冒昧。”

“我至少从来不会携带让传递者身陷牢狱的危险信件。上回您是绝处逢生……”

“要多谢您,妙人儿。是您的魅力才让您免遭同样的……”

“噢!”她说,“我从来不会牵连到无聊的政治里去。过眼云烟,亲爱的。我只要实在的。”

“实在的和曼妙的,”他献上殷勤。“但是小男孩……”

“不。”她说,“假如要把他送回那边,我得找个更有钱的保护人才行。永远要实在的,您懂吗?死了这条心吧。”

然后,她站了起来,做出一个令孩子惊异的举动:她吻了老友的嘴唇。他也报以长吻。到了他们这年纪还亲热?男孩相信自己听见卢芭太太笑着对赫伯特先生说,一个十二岁的小子哪里是对手。

然而,几星期不到,赫伯特便满意地拿出他等待已久的通行证,上面盖着无数的印戳。政治对于他是云开雾散了。

“我建议您原地歇着。”卢芭审慎地说,“圆颅党将那边的剧场闹得人仰马翻。您可别闯进一出真刀真枪的大戏去了。”

但是说什么都没用。几天之后,老人登上邮轮回伦敦,博贝奇邀请他在那边出演一个很好的角色。他和卢芭太太的告别情真意切,但是简短,就像时常小别重逢的人一样。他更温柔地拥抱小男孩,至少孩子自己这样觉着,而且相信自己看见老朋友的眼睛湿润了。“真是个朱丽叶!”他喃喃说道,嗓音几乎颤抖,“真是个朱丽叶!”顾虑到海关人员可能会盘查他,把行李捣个遍,他将好一部分书籍和册子留在卢芭家。

孩子将这些书占为己有,但是卢芭对于他点蜡烛不会那么慷慨,他只好点偷来的脂油烛的烛头。夜里,在阁楼上,他尽力模仿老朋友的语调和动作。

在客栈下榻的演员们不像赫伯特那样仪表堂堂——据赫伯特自己说,他常在詹姆斯国王御前演出。但是他们口袋里也有几个钱。大家知道他们很快要前往汉诺威演出(女选帝侯是英国人),然后去丹麦,最后还要去挪威。但眼下他们正在准备到一个乡村节庆去演一台喜剧,是德·布雷德洛德先生在几里之外他的园子内举办的,这位领主热衷享受,挥金如土,客栈老板们对他毕恭毕敬。人们对他的尊重也让戏子们与有荣焉。无论如何,演员不比一头牲口强多少,他们被安排到偏院的一间大房子里,那儿大概曾经用作马厩,现在安放了一张圆桌、几把凳子。挨墙铺了几条床单,就算是床了。

拉扎尔喜欢猜人的年纪,他觉得戏班里年纪最大的那个五十岁左右,年纪最轻的那个约摸十七。十七岁那个很友善。他很快打听到他叫汉弗莱。

男孩捧着锡制大杯穿梭于厨房和那间屋子。这是一种游戏。他得意地把细细的手臂抬得老高,让啤酒像一道强劲的喷泉撞击出泡沫。

“精彩!天神朱庇特的司酒少年!”

“所以你记着要叫我盖尼米德[2]。”男孩说道,引用了一个叫莎士比亚的人的一行诗。

管舞台的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从哪儿学来的?”

“我能背诵罗瑟琳的全部台词。”男孩骄傲地说。

“真是这样,那是比任何吉兆都好。”看了这一幕的胖班主说道,“天赐良机,不容错过。”

“还不能确定埃德蒙没法子上场。”那管舞台的喜欢唱反调,如此说道。他到底喜欢埃德蒙。

“得了吧!哪怕他好起来,也得要三个星期,但是我们明天就演。再说,一个破了相的罗瑟琳……”

“你,犹太小混蛋,你怎么会说英语?”管舞台的凶巴巴地问,他在台上常充当暴君和希律王。“还有,你从哪儿学来了罗瑟琳的台词?”

“一位叫赫伯特·莫蒂默的老先生在我们家住过。”

班主双颊一瘪,吹了声口哨。

“只是住过吗?对了,他刚回到伦敦,赫伯特,带着一张有效通行证。我们本来要他来演凯撒。”

“凯撒不行,你怎么想的!在这种兵荒马乱的年头!那出戏太危险……不行……要演就演威尼斯的摩尔人[3]……当然要改编,那剧本毕竟老掉牙了。赫伯特脸上抹点儿褐色染料,戴个头巾,扮相还不错……”

“好家伙!人人都知道他老得不能跟苔丝狄蒙娜卿卿我我了。”

“呵!少来。年纪在舞台上,你知道……即便在生活中……”

那淡金头发的胖班主目不转睛地看着似乎已被人们忘记了的男孩。

“跟他对对词儿,奥兰多。”他向汉弗莱说道,“我们要看看他究竟会不会演罗瑟琳。他小巧可爱,不管怎么说……”

“这不公平。”一个阴郁的、胖乎乎的家伙掂起面包上的熏鲱鱼,一边说道,“应该是我、爱莲娜,来替补罗瑟琳这角色……”

“知足吧,你就扮爱莲娜得了,我的姑娘。”众人也唤作“好公爵”的班主说,“你穿裙子已经不那么中看了,要演一个假扮小伙子的姑娘就像是三连跳,得很在行才行。”

“再说你腰身这么粗,”汉弗莱说,“跳舞时我很难带你。”

他跪坐下来,擦着眼睛掩饰自己的泪水,他扮演诚惶诚恐的情人,一会儿大笑一会儿恳求。他演得很好:作为奥兰多,他只是多出一些,多了汉弗莱自己的活泼。男孩的眼睛因喜悦而放光,对答分毫不差。他演的是一个假扮小伙子的姑娘,既要安慰她那心上人不在身边的同伴,又要温和地戏弄他,他成功地令人感觉到他仿佛一身之中有三人,三人的表现互相反衬。因为复杂就复杂在,扮成小伙子的姑娘爱恋着她所嘲弄的小伙子,可他认不出穿着马裤和紧身衫的她。他们得承认赫伯特是个好老师。

“你弄混了。”汉弗莱说,“不要跳过最精彩的台词。小伙子和女人十之八九都是这德性[4]。倒回去一点儿重来吧。”

“听你的,”男孩说,“不过我弄混是因为她弄混了……她有点难为情,你知道,因为她爱你,汉弗莱。”

他一开始就认定汉弗莱-奥兰多值得罗瑟琳去爱。

“我来试试嘛。”一个鼻子红红、年纪很轻的小伙子说道,一边不住把一条农妇的披巾拉回肩膀上。“我演罗瑟琳一点儿不会差,把她的衣服给我穿上就好。”

“你跟试金石正好般配。”班主说,这话立刻惹怒了一个胡子拉茬、面孔涂白的男子,他不喜欢人家提起他专演小丑。

“可只有我能让他们发笑。”他怒气冲冲地说。然后,仿佛要证明自己的天赋,他做了个怪相,像屋檐上滴水嘴兽那样张着大口。

“很好。”班主说,一边转身背向那绰号试金石的角色。“实在太好了……天从人愿。”他兴高采烈地接下去说:“本来以为真不行就得换一出……不过还得看看他穿女装是不是也一样好。毕竟,她是我的亲侄女[5]。”

汉弗莱起身去翻寻箱子,满手捧回一堆闪闪发亮的戏装。

“穿上。自己的旧衣服不用脱了,你身材够瘦,看得出效果。”

然后,他转向班主-公爵,补充道:

“我拿了她的婚纱来,那一袭最漂亮。我们看个清楚。”

绯红色的波纹绸长裙,间杂着银色的裙幅,男孩费劲地寻找着衣服的搭钩。

“要当心:有个地方已经扯破了。领口很底,你这件衬衫太肥大,上面很鼓, 脱了就好了。”

“胸前太宽裕了点儿。”爱莲娜语带讥讽。

“可以了。塞上些布条。转个身吧。”

男孩顺从地转身,露出长裙下的一只脚,穿着太大的旧鞋。

“看在上帝份上!”班主-公爵说,“我差点忘了。你跟父母住?”

“我有个算是我外婆的人。”

“她做什么?”

“她接待一些先生,他们跟她的三个侄女跳舞。”

“我觉得不碍事,”班主对管舞台的隐秘地说。“那你母亲呢?”

“我母亲被当众绞死了。”男孩不无炫耀地说,对那段掌故引以为荣。在他看来 (反正出事的时候他很小,并不记得她 ),他母亲是死在一个大剧场上。

“你父亲呢?”

“不知道。”男孩说,“我觉得我没有父亲。”

“人人都有父亲。”汉弗莱用教训的语气说,一边揉着肋骨,仿佛还记得棍棒的滋味。

“听着,”班主抓住男孩的双臂说,“你是上帝送来给我们的。你是犹太人,我猜,但是你也信上帝,对吧?其实就在前天,我们从伦敦抵达那天,大伙儿唤作埃德蒙妲的埃德蒙出门到城里晃荡,跟一个人起了争执。荷兰人哪,开不得玩笑,况且他喝他们那种杜松子酒也喝过了头。究竟谁是谁非我不知道,总之他最后倒在石板路上,头破血流。但我们明天得有一个罗瑟琳,到德·布雷德洛德先生府上演出。”

“之后才好呢。”汉弗莱接话道,“我们会经过汉诺威,因为女选帝侯原本是我们国家的人,想观看她年少时伦敦上演的戏。然后我们会去丹麦。合约上讲好了,我们会有在顶楼的真正的房间,每天两只鹅或者天鹅,配菜应有尽有。之后,如果我们乐意的话,就去挪威,返程会先路过这儿才回亲爱的英格兰,那里的人会想念我们的。你想来吗?”

“我是你的罗瑟琳[6]。”男孩说,他仍在戏中。

“依我看,他对老太婆最好什么都别说,”班主-公爵沉吟道。“她爱你吗,你外婆?”

“我帮她端盘递菜,开门迎客。”

“那好办,她会找到另一个人开门迎客,端盘递菜的。明天悄悄溜出来,日出时我们碰头。”

“你会发现那就跟过节似的。”汉弗莱补上话儿,“太太淑女把你亲了又亲,把你唤作‘我的侍从’。她们会给你糖果。绅士们有时会从口袋里掏给你一个小金币。从前我也是个姑娘,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不过十八岁以后,我又成了小伙子。”

“后来你也没少得到太太们的亲吻,或少得小金币。”爱莲娜阴郁地说。

“这一切都很好,我的孩子们,不过我们要当心别让他给哪位公主殿下看中了,留在丹麦当侍从。”班主-公爵说,“如果你表现好,我们就带你一道回伦敦。”

“我去过伦敦。”

“越来越好了。你会如在家乡的。好生看着他,汉弗莱。他也许是个冒失鬼,我们这小天才。”

汉弗莱把男孩带回院子里。拉扎尔停下来抚摸一匹马的脖子。

“除了对马儿,不要跟任何人道别。再说这也不是告别:我们还要经过这里。我要能够留你在那个大房间住一宿就好了,但是那会引起老太太的警觉。日出时悄悄溜出来,带上你最好的衣服。你有好衣服吗?我们有一套漂亮的盖尼米德的戏装,让你在穿马裤的场次上使用,但是穿它在城里招摇不合适。不要拿钱,拿也别多拿。要不然她会追你的。”

“我已经想到了。”男孩点头说。

他奔跑回家。房子近在咫尺,但时候不早了,他们随时需要他穿着漂亮的衣服开门迎客。他只停了一小会儿,统统告诉了克勒姆;汉弗莱警告在先,但是克勒姆信得过,就算有人狠狠揍他,他也不会吐露一字。卢芭的会客厅热闹之极。他觉得这一夜活儿永远干不完了。终于只剩下两三个付了钱过夜的客人,卢芭太太拨了拨厨房的炉火,隔开木柴与尚热的余灰。拉扎尔觉得她像个巫婆或是仙姑(赫伯特那些书里也有西比尔),其实她很有一番自己的美,大可以在剧场上扮演年老的王后。

他一步步登上长长的楼梯,想到她从不扇他耳光,更别说揍他。她从不说教,除非是关乎身体仪表,比如擤鼻子太响,或者蓬着头就露面了。就他所知,她对侄女们很好,对客人也很好,连他们暴饮完了呕吐也不呵责。她对赫伯特非常好,他也从来没有见过赫伯特给她钱。他还记得有一回,一位先生摇摇晃晃回到座椅的时候掉了钱包,她把钱包塞回他口袋里。当着惊讶的男孩,平素不爱教训人的太太破例说道:“在小事情上永远要诚实。以后你会明白的。”

是的,她不是个凶狠的外婆。但是他不够爱她,不会对她说自己出走的事情。

一回到阁楼,他从两根屋梁之间小心地掏出他攒下的烛头,借着烛光温习了罗瑟琳的全部对白,确保自己不会半途忘记台词。“再说,如果我忘了,”他想,“也可以现编一点儿,汉弗莱会帮助我的。”他把赫伯特的册子打成一个包(那些沉重的书籍带不走了),放在枕上。头靠在这坚硬的包裹上,他朦朦胧胧入睡……或者说不是入睡,是入梦了。

这个梦很长。梦中有他,小拉扎尔,对阿姆斯特丹的街巷无所不晓:有小偷——得承认,他们从来没有偷他什么东西;有醉汉,他们喝够了常常很和气;有穷人富人(凭衣着就能看出来);有担心被同行抢去生计的乞丐;有年老年少的绅士,付你几个子儿去给某女子送信,捎回答复时还没拆看就又给一份赏钱,信里的内容有时会让他们掉泪;有人会在阴暗的角落(不知为什么)一把抱住你,简直要把你按扁,偶尔也给你一点银两做报偿;有人会留几块小钱让你帮他们看马,马儿偶尔也会发脾气、尥蹶子,但是大多数马儿喜欢他,喂它们苹果核的时候口沫沾到手上很舒服……还有疑心你的人(那些商人),如果你盯着他们的橱窗看太久就会抄起棍子赶你,糕饼店老板尤其是这样。

梦中的拉扎尔也是个跟克勒姆一起玩的小孩儿,卢芭太太待他挺好,就是从不亲他,可他也从没见她亲谁,除了很老的赫伯特以外。但是在他看来这些小拉扎尔仿佛都——不是死了,不是被忘记了——是被超过了,就像在街上跟他赛跑的那些小孩子一样。

梦中有赫伯特,教他如何像另一个人那样举止言谈。赫伯特的房间里容纳过数不清的人、数不清的战斗、巡礼、婚宴,他们发出过能把屋子震坍的欢乐或痛苦的呼喊,但是喊声那样轻,没人听得见,人群中包括国王和王后,全都能在箱子和小炉之间轻易容身。赫伯特走了,像人们在梦中走掉一样,又像演员有时不知何故地隐入后台,而明天,小拉扎尔也会这样,跟着演员们走了。

尽管赫伯特脸色苍白又衰迈,他却没有年纪。只要他愿意,他可以像爱德华那些被害死在伦敦塔里的孩子一样娇小温柔,有时又像贝特丽丝一样活泼爱笑,宛如群星般跳舞,在这些时候他才十五岁,在别的时候,当他为了丧失王国或女儿而泪水纵横,他又苍老得仿佛有一千岁了。他也没有身体:他扮演福斯塔夫把小拉扎尔逗得捧腹大笑,那时他又壮又胖,腿弯曲得桶箍似的,但是别的时候,他又像忧郁先生杰奎斯一样瘦(明天在德·布雷德洛德先生府上,无论谁扮演忧郁先生杰奎斯也比不过他),当他扮演起克莉奥佩特拉,他美艳动人。

拉扎尔也一样,会是所有这些姑娘,所有这些妇人,所有这些青年,所有这些老人。他已经是罗瑟琳了。明天他会离开卢芭太太的家,那里放满了威尼斯镜子,侄女和她们的客人对镜自照,一丝不挂。他会像平常一样穿着男装,但他其实是罗瑟琳——她女扮男装离开漂亮的宫殿,在此之前,她的叔父好公爵[7]已经被赶出了那里。她会自称盖尼米德,深深走进一个大森林,它大到如果你想把这么多树木搬到台上,阿姆斯特丹周边的全部树丛和树林也凑不够数。

她会在善良的堂妹爱莲娜的陪伴下出走(他得提醒自己对爱莲娜友好),还有个多少让拉扎尔害怕的白脸小丑跟随,但是最好不要流露出自己害怕。到了他和奥兰多成婚那天,他要穿上那条有银色裙幅的漂亮长裙跳舞(他不会跳舞,但合着拍子跳跃就行了),但也得小心,不要把破了的裙幅越扯越破。

他也会是别的美丽姑娘,但是他首先得把她们的台词一段段背熟,而不仅仅是他听赫伯特先生吟唱过、大约记住的几句。他会是朱丽叶,他现在明白了,为什么赫伯特先生临行前会这样称呼他。他会是犹太女郎杰西卡,穿得像本地犹太街区的俏姐儿;他会是克莉奥佩特拉,纤纤小手递给一位叫安东尼的将军亲吻;他徒劳地在那个大房间里的演员当中寻找一个足够魁梧的安东尼。然后,他会被蛇咬死,但是他希望被咬那一口不会太痛苦。

很久以后,他长到十八岁,也许十九岁甚至(谁知道?)二十岁吧,他会像汉弗莱一样,又变成了一个少年:他会跟那个在比武场上袭击他的莽汉子抵肩摔角,但是他首先得练练二头肌,并增强腕力。他会是罗密欧,为朱丽叶而哭,同时记得自己曾经是朱丽叶;他会轻而易举地攀上那个阳台,他在码头爬树就很灵活。

他会是马尔菲公爵夫人[8],在疯人院里为她年幼的孩子们哭泣,将来,有一天,他穿女装不再那么好看的时候,他会是掐死他们的恶人之一。他会是霍茨波,马刺火热的骑士[9],年轻又勇敢,也会是他的妻子凯特,跟他辞别时为了不哭而强装笑容,他还会是哈尔,既勇敢又诙谐,跟乐呵呵的同伴们一起。

再过很久,到他年纪真的很大,比方说四十岁的时候,他会是头戴王冠的国王,或是凯撒。赫伯特向他示范过如何整理袍褶,倒地时才不至于露出光腿,有失体面。他也会是那些平生恶行累累的贵妇人:一个恶贯满盈而臃肿的丹麦王后,或是持匕首的麦克白夫人,甚至是那些有胡子的女巫,锅炉里煮着脏脏的东西。

同样,他也能演小丑,像昨晚那个涂白脸的扮怪相的人——逗大家发笑也是一种娱乐众人的法子,跟别的娱乐众人的法子没有两样:比方做个姑娘,在他们眼前亲吻某人(有时他们也来到后台,硬要跟别人亲吻),又比方(说来奇异)当你死在他们眼前,青春美丽。之后,五十年以后(可真够漫长的,五十年呀),他们会让他扮演真正的老年角色:一个不会由汉弗莱扮演的奥兰多——因为汉弗莱到时候也许已经死了,既然他现在已经十八岁了——会轻轻搀扶着扮作老仆亚当的他,头发全白,皱纹满面,没有牙齿,没有力气,但是忠诚。保持五十年的忠诚会是多美的事儿。

很有可能,扮演过爱笑的犹太俏女郎杰西卡,卷去金币私奔之后,他会扮演她吝啬守财的老爹夏洛克,而他们会拿他当个犹太老混蛋看待,就像昨天管舞台的拿他当个犹太小混蛋看待一般,风俗就是这样。但是一个老头儿跑了女儿又丢了金币,一定很难过,也许他扮的夏洛克不会引人发笑,却会让人落泪。

或者截然不同,一切发生在碧蓝的大海边,玫瑰色的天空下,他会是魔法师普洛斯彼罗,像赫伯特一样没有年纪,因为他几乎就是上帝,他会记得多年前他曾经是自己的亲女儿,纯真的米兰达,对一个美男子一见钟情。平复了大地和波涛之后,他会朗诵起那段奇妙的台词,说的是在包裹着我们人生的睡乡深处,事物像梦一样流逝(这一段他还没背熟),然后折断自己的魔杖,一切就结束了。

等到木头搭的舞台上不再有他的立足之地,他可以做掌烛人,点亮蜡烛,终场时再一支接一支地熄灭。但是既然他熟稔所有的角色,他们会让他做提词人:好比所有的嗓音里都有他在说话。想到自己集众人于一身,经历各种奇遇,他感到一阵狂喜。小拉扎尔没有界限,而他徒然对自己的投影友善地微微一笑,卡在两根房梁间的一截镜面反射回他的影子,他没有形体。他有一千种形体。

反正,他隐形在灰蒙蒙的拂晓中——那天早晨,他赤着脚,手提旧鞋,从卢芭家的后楼梯拾级而下,从厨房的门溜了出来。前夜他在门闩上涂了点猪油。天空一半灰,一半玫瑰红。这将会是一个美好的早晨。

到了街上,他穿上旧鞋;他手上东西已经太多:他最好的衣服叠放在手臂上,他星期天穿的鞋子悬挂在腰带上,还有赫伯特那一大包册子。厨房桌上有留给送奶人的五个子儿,他拿了。这不算偷;是运气。

街上还空荡荡的,只有一些赶集的农人,篮子塞得满满:他们一定是就着烛光起身的。一个卖炸糕的摊贩已经出来摆摊,满足饥肠辘辘的过路客。拉扎尔花了一个子儿,把热乎乎的美味大圆球塞进嘴里。一些皮包骨头的狗儿,在被耗子趁夜光顾过的垃圾堆中翻翻检检;他很想一只只摸摸那些狗儿。他也想扶一把那些醉汉,他们歪歪倒倒回家,随时会翻下阴沟,但是衣物和包裹占满了他的双手。而且他得赶路去客栈。

汉弗莱正在门口等他,一条旧马毯披在肩膀上。

“快穿上戏服吧。你的衣裳在马车棚边上的小厢房里。仔细不要着凉:清早的空气对嗓子有害。”

穿过院子,他指了指一辆正开始上套的马车。

“德·布雷德洛德先生派了这辆车来接我们到城堡去。他希望我们穿着戏服到达,那样更像过节。”

然后,他把权充斗篷的旧毛毯一撩:

“看我多帅。”

黄皮革马裤、带扣的马靴、洒金的红外套,果然令他仪表不凡。他还抹了腮红。

“把你的衣服全脱下。我拿了一些真丝的女式紧身裤和长袜。”

“可是那条有银色裙幅的漂亮裙子在哪儿?”男孩有点失望地说——汉弗莱递给他的是一条蓝色天鹅绒的裙子。

“傻瓜!那是留到最后,你婚礼那场戏上穿的。中间那些戏,你扮作小伙子的装束,你有一套黑色和玫瑰红的漂亮衣服。路上你穿家里带来的外套就好了。”

男孩在潮湿的马车棚里冷得发抖,仔细抹平了他的丝绸袜。汉弗莱把一双刺绣鞋子推到他面前。

“你注意要像个姑娘那样行走,小碎步。如果鞋不合脚,就忍着点儿。腰身太宽了,但我有别针。胸衣里我垫了东西,显得自然。”

他把一挂铅玻璃项链戴在男孩的脖子上。然后,把堆房的门打开一点,让更多的晨光照射进来:

“你很美。头发篦一下就会好的。我忘了拿胭脂盒过来,但是我们可以在那边补妆。反正你的面颊天生泛红。来吧,他们在大房间里快弄好了。”

他帮男孩把自己的衣服收进一个包。

“你可以扔掉这些磨坏的旧鞋——别扔,下雨天你可以拿它们当套鞋穿。”

大房间里,众人一边换装,一边骂骂咧咧,因为一条丝带找不到,或是一个腰带扣被同伴偷了。奥德蕾[10]已经有点醉意,将她农家女的帽子胡乱扣在头上。试金石在他的白脸上添了一些大红圈。公爵胸前挂满金链子,这些在扮演大总管角色时也用得上,他游走在几群人之间,爵爷一般庄重。罗瑟琳一进门,大家都拍起手来,只有爱莲娜还是脸色阴郁。

“你行行好,不要对他使绊子。”汉弗莱悄声说,“我可是盯着你的。”

爱莲娜不大像要发作的样子,牵了她堂姐的手。大家把箱子堆上马车顶,行包抛入车厢充当靠垫。德·布雷德洛德先生派来的大概是他最破败的一辆车,车厢内仅剩一张带繐边的座椅,公爵就了座,挨着一个高瘦苍白的青年,已有三十岁上下,拉扎尔猜到是忧郁先生杰奎斯,因为他尽力做出愁苦的样子。但是他们不在乎椅子少:席地而坐也一样容易,车厢的地面已经铺了潮湿的稻草,发出好闻的气味。

但是临时又出了岔子,公爵只好走下车来。大家站在院子里议论纷纷。夜里驾着马姗姗来迟的车夫肚里灌满了大杯大杯的啤酒;拿水泵喷他也没有清醒。他躺在院子的石板地上,一肚子黄汤,像一条死了的鼻涕虫。但是他打着呼噜,这起码证明他还活着。天开始下起濛濛细雨。

“我们撇开他得了。”好公爵作了决定。“嘿!长颈鹿!”

一个笨手笨脚的高个子出现,一脸顺从地登上车夫的座位。他在自己的旧衣服上兜头到脚裹了一张床单,手里提着一把大镰刀,又放下镰刀,拾起缰绳。

“我们雇一辆小马车的时候,就是他来驾驶。”汉弗莱解释,“很少有剐蹭。他盖着他那一身,就是风吹雨打也不会弄坏自己的衣服了。”

“他让我有点害怕。”男孩咕哝说。

“别担心。在台上,他把脸涂白,好让样子更加恐怖。他扮演死神,在我们偶尔用来开场的一出很老的闹剧里拽走一个富人。试金石在里面扮演魔鬼,有条长尾巴。另外那个,高个子白脸儿,也扮演一个被谋杀的丹麦国王的鬼魂。不过那出戏是不能在哥本哈根上演的。”

这时雨已经下得很密了。人人都尽量靠内挤着。爱莲娜嚼着一瓣大蒜,让紧紧挨着她坐的堂姐很不舒服。罗瑟琳把头枕在奥兰多的膝盖上,他用旧毛毯的一角盖着她。孩子饿了,心想也许该吃两块炸糕的。但是想到自己还剩四个子儿可以跟汉弗莱分享,又很安心。跟随公爵的两对猎人,穿着绿衣和叶子的伪装,在一个角落继续玩着一局塔罗牌。试金石把头低到胸口,唱着一支阴郁的哀歌。透过污浊的窗子,能看见田地和有牛的草场,拉扎尔感到快乐,迄今为止他极少出城。春天让树木返嫩,青翠满枝。还在下雨,紧一阵慢一阵,但是你追我赶的云朵就像在天上游戏,不少地方已经有了大块的蔚蓝。他们在园子里演出时一定会天晴的。

然而路程似乎很长。孩子渐渐习惯了马车的颠簸,昏昏欲睡。一切在朦朦胧胧之中变得模糊起来:雨在车顶敲打(一点点水滴到毛毯上),汉弗莱在给拉扎尔梳理头发,尽管非常小心,偶尔也会扯痛他,让他发出轻声尖叫,那小丑的悲歌,爱莲娜呼出的气息,塔罗牌上含义晦涩的人像,仿佛很近的、就在大路下一个拐弯处的哥本哈根,马车淌水的窗子外边一块块美丽的晴空,德·布雷德洛德先生的管家一定会给演员留一份的糖果,还有那条有银色裙幅的大裙子。

南安普敦,1980年10月

辛特拉,1981年3月

《一个美好的早晨》的雏形,是我的旧作《纳塔纳埃尔》里的最后一段故事。我给旧作主人公安排了一个儿子,也许是亲生儿子,也许仅仅被当成是他的,总之是萨拉依给他生下的;孩子在犹太区的街巷被外婆带大,快十三岁时,在一个来巡演的英国戏班里找到工作——当时类似的戏班会巡演到日耳曼和北欧的王公之家,那些爵爷曾是白厅(Whitehall)宫廷的常客,或者娶了英国公主,她们对伦敦的时尚趋之如骛——戏班被迫临阵替换一个年轻女主角,众所周知,这种角色总是由少年或男孩反串。

在那篇二十岁的习作里,我没有费心问自己何以这个阿姆斯特丹的市井男孩会通晓英语,足以演出福特(Ford)或莎士比亚的戏剧:我相信,是某人指出的这一疏忽,和我自己拓展画面的愿望,在我重写《默默无闻的人》[11]的时期一方面促使我叙述了纳塔纳埃尔早年在格林尼治的生活,另一方面也令我提及萨拉依在伦敦妓院里的成功;自此,荷兰的布景就有了英国的底色。早年的稿子也没有伦敦老演员那个人物,他寄居在卢芭太太家里,向男孩传授了一些朗诵技巧。

别处不消说也有删除、添补或改动,以至于无论初稿还是1935年版本涉及这男孩的修订页,都没有一行留下来。今天这故事的重点是小拉扎尔——借助那老演员的残破册子,他记熟了几本伊丽莎白或詹姆士时代的过时戏剧——不仅预先活了他的一生,而且预先活了一切人生:有姑娘和少年,有青年和老人,有遇害的孩子和行凶的恶人,有国王和乞丐,有黑衣王子和王子的彩衣弄臣。当他跟别的演员们一样身着华丽的戏装,在一个下雨的早晨乘坐一辆帆布顶的马车,驶向德·布雷德洛德先生的花园表演《皆大欢喜》的时候,值得活的一切都已经活过了。与旧作一样,在一出重演的中世纪闹剧里扮演死神一角的演员拾起缰绳,白布覆身,无惧骤雨。这细节取自塞万提斯的一个类似插曲,1935年版的集子便题作《死神驾车》,不无理由。我当年忍不住在题目里放进了一点象征意义,今天看来,以它为题却太简单化。死神驾车,生命亦然。

——玛格丽特·尤瑟纳尔

译注:

[1]莎士比亚剧本《暴风雨》(The Tempest)中受魔法师普洛斯彼罗指挥的精灵。小说中出现的莎剧标题与人物,悉从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莎士比亚全集》(朱生豪主译)的译法。

[2]这是莎剧《皆大欢喜》(As You Like It)女主角罗瑟琳在第一幕第三场里的对白。罗瑟琳准备女扮男装带堂妹出走,要起用男性的化名。她决定采用天神朱庇特的司酒少年的名字,让堂妹以此称呼她,故有此句。这里按莎剧原文翻译。

[3]指莎剧《奥瑟罗》(Othello)的同名主人公。

[4]罗瑟琳这句台词见《皆大欢喜》第三幕第二场。此处译文依照方平的译本。

[5]原文如此。依照《皆大欢喜》的剧情,演公爵的班主该说“她是我的亲女儿”。他在剧中的侄女是爱莲娜,不是罗瑟琳。

[6]见《皆大欢喜》第四幕第一场。

[7]《皆大欢喜》中,好公爵其实是罗瑟琳的父亲,不是叔父。参见注5。

[8]约翰·韦伯斯特(John Webster)所著悲剧《马尔菲公爵夫人》的女主角。

[9]“霍茨波”(Hotspur)字面的意义便是“热马刺”。

[10]《皆大欢喜》中奥德蕾跟试金石是一对。这里奥德蕾指的是前文一度争取罗瑟琳角色,却被班主以“你跟试金石正好般配”驳回请求的年轻演员。

[11] 《纳塔纳埃尔》的改定本为《默默无闻的人》,有李玉民老师的中译,收录于东方版尤瑟纳尔文集之《火/一弹解千愁》。

玛格丽特·尤瑟纳尔(1903年-1987年),法国诗人、小说家、戏剧家和翻译家。法兰西学院三百多年历史上第一位女院士,赢得不朽者的地位。作品在其还活着时就入选著名的“七星文库”。主要著作有《哈 德良回忆录》《苦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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