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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现套不牢爱情,当心自担风险|环球报资讯

发稿时间:2023-02-14 20:59:10 来源: 北京日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 通讯员 李昕

为帮助男友苏先生进行资金周转,谷女士从其个人信用卡上多次刷卡套现,苏先生也出具了欠条。后因到期未还款,谷女士将苏先生诉至法院。近日,海淀法院认定二人之间成立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判决苏先生返还借款共计15万元。

谷女士诉称,其与苏先生曾是恋人关系。苏先生多次以做生意遇到困难为由,向其借钱。为了帮助苏先生渡过难关,谷女士多次刷取信用卡进行套现,然后通过支付宝转账借给苏先生周转,金额共计15万元。苏先生向谷女士出具欠条,承诺到期偿还。

谷女士说,考虑到苏先生经济困难,套现后所产生的一系列手续费、管理费等费用都未向苏先生主张,只要求偿还本金,但苏先生仍迟迟不予归还。

被告苏先生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也未作答辩。

法院审理后认为,谷女士与苏先生之间就15万元支付宝转账成立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本案中,谷女士通过支付宝对苏先生的汇款资金来源于信用卡套现,属于上述规定的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情形,因此应认定为无效。

虽然借款合同无效,但是苏先生仍然应当返还上述款项。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本案中苏先生应当向谷女士返还因合同取得的全部资金15万元。

法院最终判决谷女士与苏先生之间成立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无效,苏先生向谷女士偿还15万元本金。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生效。

恋爱期间,男女之间的经济往来以及借款十分常见,但也要注意遵守法律的规定。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进行转贷,不仅违反了民间借贷的资金来源应为自有资金的强制性要求,还违背了金融监管规则,严重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法官指出,需要注意的是,上述“金融机构的贷款”不仅包括从各种银行和平台贷款,还包括使用信用卡、“花呗”“白条”等渠道进行套现。与使用自有资金出借相比,金融转贷行为的法律风险更大。一旦借款方不能如期还款,出借人需要独立向银行承担还款责任并负担相应的贷款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等;即使借贷双方对银行息费负担作出过明确约定,由于借款合同无效,上述约定也有较大可能性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总之,出借人不但本金有可能得不到偿还,还可能要自行承担贷款利息等风险。

标签: 民间借贷 法律关系 借款合同

责任编辑:mb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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